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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松县民西社区服务中心大楼1-4层房产承租权拍卖公告 |
宿松县民西社区服务中心大楼1-4层房产承租权
拍卖公告(编号皖H5C-16006)
受委托,本公司定于2016年11月24日15:00时,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拍卖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基本概况、租赁要求及租金支付方式:
1、拍卖标的:宿松县人民路与西畴南街交叉处民西社区服务中心大楼1-4层房产的承租权,面积约1558㎡,租期10年,租金按年支付。
2、租赁要求:不得进行非品牌餐饮、歌厅、烟花炮竹易燃易爆物品、刺激性气味物品、噪音超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等生产经营活动。
3、租金支付方式:编号为皖H5C-16006标的起拍价为56万元/年,本次拍租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。租期十年,租金按年支付,上支下年(上年期满前1个月内支付下年租金),租金每两年环比递增5%,第一、二年的年租金均为成交价,第一年租金须于成交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。
二、展示时间及地点:自公告发布日至2016年11月23日16时止。
三、报名地点: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(县政务中心四楼)。
四、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:2016年11月23日17:00时。
五、保证金账户:(汇款用途请注明拍租保证金)
账户名称: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;
开 户 行: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;
账 号: 34001684408053007253 。
账户名称: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;
开 户 行: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;
账 号: 1692901021000019658 。
六、 报名手续:
1、竞买人须在 2016 年11月 23 日 17 时前,交纳保证金 6万元(以实际到账为准)。
2、竞买人需携带汇款凭证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对确认。凭确认单据和相关材料(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;单位携带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于报名截止前,到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竞买不成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。
七、联系方式:
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:7870239 陈女士
拍卖公司:5527733、13955674666姚女士,13955609255王先生
八、工商监督电话:7814682
本公告内容同时在www.ahssggj.com、www.ahfcpm.com网站上发布。
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
2016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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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2005 录入时间:2016-11-14 【打印此页】 【返回】【关闭窗口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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